标题:转:当大多数医生失去了职业尊严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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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表于:2011-08-08 11:20:01  - IP:59.175.*.*

转:当大多数医生失去了职业尊严感时

1、眼下,医患矛盾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许多人都把矛头指向了医生,却很少倾听医生的呼声。事实上,医生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表面风光,内心彷徨;容颜未老,心已沧桑”,是他们的真实写照。虽然医生选择了沉默,但丑化甚至“妖魔化”医生的现象却愈演愈烈,极大地伤害了医务工作者的自尊和感情,使本已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加恶化。人们不禁要问:那些在非典时期舍身救人的白衣战士,真的沦为“杀手”、“强盗”了吗?

2、不可否认,医疗界确实存在很多腐败问题,百姓深恶痛绝。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了这些问题,就否定一个行业,否定一支队伍。我国有600多万医务工作者,如果真的都变成了“杀手”,怎么会有13亿人的健康?怎么会有人均期望寿命72岁的成就?事实上,每一位医生都希望“妙手回春”,没有一个人愿意患者丧命于自己的手术刀下,这是一个基本常识。那些把医生称为“杀手”的说法,既不公正,也不合理。

3、从管理学的角度看,任何一个群体的构成都呈“橄榄型”,两头小,中间大。极端好和极端坏的部分处于两端,大部分处于中间。对于医生这个群体来说,没有任何特殊性。大多数医生都是平凡人,他们每天都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职责,救死扶伤。我们无须忽而把他们奉为“天使”,忽而又视为“魔鬼”。既不要“捧杀”,也不要“棒杀”,才是对他们的真正爱护。

4、“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在任何一个社会,医生都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因为他们肩负着维护人类健康的职责。医生当自爱,社会也当尊重和关爱医生。丑化甚至“妖魔化”医生,既是社会的悲哀,也是社会的耻辱。

5、我隐隐感到,这是一种可怕的社会情绪,潜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当大多数医生失去了职业尊严感时,那就意味着社会的文明秩序开始动摇。而个别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充当了推波助澜的角色。他们不再靠事实来引导公众,而是靠情绪来引导公众;他们忠于的不再是事实真相,而是公众的情绪。而不断让公众愤怒,已经成为“注意力经济”的促销策略。为此,我决心为沉默而压抑的医生们说几句话。此文发表后,在医务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各大网站展开了激烈的论辩。我也成为近年来罕见的公然为医生“撑腰”的记者,赞扬者很多,攻击者也不少。是非毁誉,让历史评判去吧!

6、新闻报道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这是记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然而,少数媒体为追求“眼球经济”,走入了“新闻娱乐化”的误区。个别记者热衷主动“策划”各种新闻,只求“轰动”不顾后果,并不关注科学常识和客观实际。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初衷,“茶水验尿”都是值得媒体反思的一个事件。它不仅可能恶化本已紧张的医患生态,而且使更多的媒体和群众受到误导,给社会制造了不和谐音符。

7、舆论监督的目的不是逞一时之快,而是为了揭露问题并解决问题,最终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因此,记者必须出于公心、出于良心、出于诚意、出于善意。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应是建设性的,这是媒体的社会责任。如果媒体盲目追求“卖点”,随意策划“茶水验尿”之类的“新闻事件”,最终将丧失公信力。

8、个别患者打着“维权”的旗号,不惜动用野蛮粗暴手段,肆意侮辱医生的人格,践踏医生的尊严。这是对人类文明底线的挑战,是一个理性社会所无法容忍的。

9、当“医闹”成群结队围堵医院时,当个别患者辱骂、恐吓甚至殴打医生时,当舆论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边倒”时,医生就成了弱势。有时,他们的良苦用心被误解,却又无从辩解;有时,他们的医德医术被无端质疑,却又难于表白。于是,他们惟有伤心。而伤心过后,他们往往会以过度防卫来求得安宁。这对于患者来说,绝不是一件幸事。

10、长期以来,我们给医生戴上了太多的光环。面对患者,他们似乎只能永远微笑,而不能生气,不能愤怒。这是不符合常理的。面对草菅人命的医生,患者有愤怒的权利;而面对粗鲁无礼的患者,医生也有愤怒的权利。人都是有自尊的,而尊重从来是相互的。只有文明的医生,没有文明的患者,医患关系永远不会和谐。

11、中国用占世界2%的卫生总费用,解决了占世界总人口22%国民的健康问题,医务人员做出了巨大牺牲。当前,医改进入攻坚阶段,医务人员承担了很多社会风险和矛盾,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因此,维护医生的尊严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不可厚此薄彼。医生是医改的主体,决定医改的成败。如果不维护医生的尊严,维护患者的利益也是一句空话。

12、为什么医生干得这样辛苦,却总得不到患者的理解?很多正常的医学问题,却被视为“医疗事故”,动辄以暴力威胁,进行“天价索赔”。社会上往往把患者视为弱势群体,而忽视了医生也会成为弱势群体。很多人只强调医生的服务态度,而不管患者的就医态度,片面地认为“患者永远是对的”,这是不符合辩证法的。

13、其实,尊重从来是相互的,医生要尊重患者,患者也要尊重医生。医患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互信,而没有高低贵贱。因此,我希望表达这样一个观点:请把医生当成一个普通人,尊重他们、理解他们、爱护他们,不要捧得太高,也不要贬得太低。

14、近年来,关于医生被患者殴打甚至残杀的恶性事件频频发生,以至于不少人有点麻木了,甚至还幸灾乐祸。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有些地方,医患关系正经历一个令人忧虑的“冰期”,出现了严重扭曲。长此下去,最终将不仅阻碍着医学进步,影响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危害。记得在抗击非典的日子里,人们对医生的赞歌处处可闻。然而,非典之后,有的人对医生的评价又一落千丈。

15、必须肯定,我国的广大医护工作者绝大部分是好的。如果没有他们的努力,就没有广大群众的健康长寿,这是一个基本事实。对此,我们不能把支流当主流,更不能以极端方式“闹医院”、“杀医生”。这种丧失理智的行为,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不容的。

16、医学是一个充满未知数的高风险行业。尽管人类在医学上取得了巨大进步,但由于人体的极端复杂性,仍有一大批疾病尚未被攻克,如癌症、风湿病、糖尿病等。即便是对于很多常见病,在治疗中也会因个体差异而发生意外。可以说,一部医学史,就是无数失败演绎的历史。医学的每一点进步,都是有代价的。

17、遗憾的是,很多患者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对医疗风险却不认知,不能正确对待医学的失败,以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治不好病就是医生的错,动辄发生过激行为。这不仅极大地伤害了医生的感情,也挫伤了医生探索未知领域的积极性。为此,一些医生只好采取防卫性措施,该做的手术不做了,该冒的风险不冒了。医患互不信任、互相防范,其代价就是医学进步延缓甚至停滞,患者根本利益受损。

18、近日,在福建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内,一名患者向正在行医的戴春福教授连捅数刀,导致教授不治身亡。据了解,戴教授今年50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患者行凶的原因是因为戴医生多年未治好他的病。这是2005年最具轰动性的新闻事件之一。当无辜的老教授被杀后,一项调查显示,居然有80%的网民同情凶手。这种非理性的判断,触动了我敏感的职业神经。为患者鸣屈,固然可以赢得浅薄的喝彩;但为医生撑腰,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社会不保护医生,医生怎会保护患者?两败俱伤,何益之有?

19、其实,分析诸多残害医生血案,行凶者的作案动机往往并不复杂,很多是因为缺乏对医学规律的基本认识,最终迁怒于医生。一些患者认定:花了钱就该治好病,如果治不好,就是医生有问题。这样的想法虽然幼稚,却很有代表性。看来,让全社会了解医学的局限性和风险性,是何等重要。

20、医学是一门不完美的科学,是一门向着完美前进、无限接近但永远达不到完美的科学。医学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多变性,同一疾病的表现可能不同,不同疾病的初期表现亦可相同,尤其是一些疑难杂症更是扑朔迷离。即便是很多常见病,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其结果也有难以预测的一面。因此,医生是一个绝对的高风险职业,包括诊断风险、用药风险、手术风险等。即便是西方发达国家,临床的确诊率也仅为70%左右,即有30%左右的误诊率。对于医生来说,如果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失败,是很不现实的。

21、在世界上,有两个职业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一个是教师,一个是医生。对这两种人的态度,考验着一个社会的良知。侮辱乃至残害医生,直逼社会的道德底线。是可忍,孰不可忍?

22、淋漓的鲜血,喷溅在白衣天使的身上,拷问着执政者的灵魂。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居然会发生如此野蛮的“返祖现象”,实在令人惊诧!这些残酷的暴力事件,不仅直逼每一个有良知者的心理承受底线,也直逼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底线。是可忍,孰不可忍?

23、其实,中国的医生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生。他们拿着微不足道的报酬,干着最苦最累的活,长期忍辱负重。虽然也有怨言,却从未放弃职责。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守护生命的群体,却连自身的生命安全也无法保证,这究竟是谁的耻辱?

24、中国正处于一个在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结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暴露凸显。而医院作为一个与百姓生命息息相关的“窗口”,自然最容易引燃社会情绪的导火线。

25、医学是一个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业,发生医患纠纷,不足为奇。如果医患双方都能理性对待,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事情就会简单得多。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患者往往不愿意诉诸法律,而更喜欢“以闹取胜”。只要病人死在医院,活着的人似乎就有了赚钱的机会。不管是谁的责任,医院都要花钱摆平。否则,家属就会和职业“医闹”联合起来,摆花圈、设灵堂、围医院、打医生,仿佛有天大的冤屈。

26、其实,很多“医闹”都是黑势力花钱雇来的,哭了半天还不知道谁死了。最后,医院迫于无奈,只好花钱买平安。于是,“医闹”和死者家属坐地分赃,各有所得。如此一来,“医闹”成了一个投资少、风险低、致富快的新职业,黑恶势力,趋之若骛。

27、很多地方官员认为,患者闹事,肯定是有冤屈,医院是公家的,赔点钱就“和谐”了。然而,正是这种是非不辨、黑白颠倒的“和谐观”,既导致了国有资产白白流失,又助长了“医闹”的嚣张气焰,使其有恃无恐,肆意危害公共安全。

28、试想,一个街头乞讨者都能被冠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何况一群“医闹”真的以打、砸、抢、烧的方式干扰公共医疗秩序?为什么有时对待群众上访就滥用警力,而对待“医闹”围攻却要“慎用警力”?难道法律的弹性如此之大?

29、当前,不少人认为:如今的医生过分追求经济利益,他们吃“回扣”、拿“红包”,把金钱看得越来越重,把病人看得越来越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应该承认,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确实有一部分医生见利忘义,放弃了职业操守。但是,绝大多数人依然坚守理想,怀着一颗仁爱之心,悬壶济世,救死扶伤。因此,他们最大的快乐就在于,用自己的医术治愈患者的疾病,并得到患者的尊重和认可,这也是医生实现自我价值的最佳途径。

30、也许有人问:医生真的不看重钱吗?假如患者做手术不送“红包”,医生会不会故意做坏?其实,这是一个“伪问题”。作为医生,谁都想妙手回春,没有人想把病人治坏。至于有的病人没有获得满意疗效,甚至发生了医疗事故,大多是客观因素造成的,而非医生主观故意。因为医术是医生立身之本,谁敢拿患者的生命开玩笑,谁就是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一旦上了手术台,医生的心中就不会有任何杂念。患者命悬一线,吉凶未卜,医生如履薄冰,哪可能故意让手术失败,甚至还恰到好处地留点“病根”?这不仅在技术上很难把握,而且在主观上也不符合常理。

31、患者究竟是不是消费者?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患者到医院花钱看病,就是在购买医疗服务,当然属于消费行为,因此,患者就是消费者。假如这种说法成立的话,那么,患者到医院就是花钱买健康了。可是,医学是一个充满局限性和风险性的领域,患者能否真的买到健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人体是世界上最复杂的“机器”,一旦这台“机器”出现故障,医生在大多数时候只能提供有限的帮助,却不能保证修复如初。这和修理机器迥然不同。例如,汽车的发动机坏了,换台新的照样奔跑;而人的心脏坏了,换个新的却不一定能用。这就是医疗的特殊性。可见,把看病视为消费,是违背常识的。

32、在消费领域,买卖双方平等自愿是一个基本原则。假如引申到医疗领域,医患之间就可以讨价还价,医生愿不愿意抢救病人就成了一种自由选择。遇到危重病人,一个医生如果没有把握,完全可以放弃救治。换言之,患者可以选择“买与不买”,医生可以选择“卖与不卖”,这才是买卖公平。显然,这种逻辑是荒谬的。所以,医患关系不能等同于消费关系。

33、医生的执业行为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治病救人。无论患者贫富,在紧急情况下,医生都要履行救死扶伤的天职,这是法定的义务。医生不应该根据是否盈利决定是否拯救生命,患者也不能认为花钱就能买来生命。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如果把生命与金钱画上等号,那么医院就成了生命的“自由市场”。倘若如此,人的尊严又何在呢?很多患者认为,花了钱就应该看好病,看不好病就得赔钱,忽视医学的风险性和复杂性。结果,医疗纠纷越来越多,打闹医院现象愈演愈烈。

34、挂号费体现了医生的技术劳务价值。一名医生对患者的病情作出诊断,是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的。有的诊断看似简单,却是用无数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换来的。一张处方,凝聚着知识的价值。理一次发、修一次脚,人们需要付几十元;而让医生诊断一次,却只付几元钱。当一名医师的劳动价值连理发师、修脚师都不如时,我们所提倡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岂不是一句空话?

35、在一片“看病贵”的抱怨中,医生的声音显然被淹没了,很多人陷入了“闻降则喜”的误区。只要看病费用降低,就欢呼喝彩;只要一提涨价,就骂声如潮。这就使得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一直无法理顺,甚至严重扭曲。据北京市最近对39家医院的调查,医疗服务收入普遍亏损。以静脉抽血为例,成本为1.39元,其定价却为1元,收入不足弥补成本。这就意味着,工作量越大,亏损越严重。所以,很多医院只好搞“以药养医”,让患者多付药费。可见,在一个不合理的医疗收费体系中,患者也不会成为受益者。

36、一直希望提高医生的诊疗费,降低药品的费用,让医生不再靠开药提高收入,此举恰恰是解决看病贵的治本之策。但是,公众并不理解,很多媒体记者也不理解,一听医生要提高诊疗费就骂声一片。有人甚至“和稀泥”:先降低药价,再提高诊疗费。其实,恰恰相反,不提高诊疗费,怎么真正降低药价?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难道让医生去喝西北风吗?

37、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实行“以药补医”,在政府补偿不足的情况下,医院要想生存,必须靠多卖药、多检查赚钱,或者过度采用高新技术,因为普通医疗服务大多是赔钱的。对于医生来说,由于劳动付出与收入严重不符,很多人的工作热情和效率大大降低。部分医生因无法从技术劳动中获得应有的收入,把私下拿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回扣等当成了合理补偿。这既败坏了医生的声誉,又加重了百姓的看病负担。

38、不久前,河南洛阳市中心医院发生了一起医患纠纷。一名食道癌患者不幸病死,患者亲属竟然迁怒于医护人员,非法拘禁4名护士达6小时,罚跪打骂,导致3名护士昏迷。事后,肇事者被警方依法拘留。透过这起恶性事件,我们看到了一个观念误区:一个人生了病,似乎只要送到医院,就成了医生的事。如果治不好或者死亡,医生就要受到谴责,医院就要承担责任。这实在是一个荒谬的悖论。

39、一个人生病住院,本质上是寻求医生的帮助。而医学是有局限性的,医生也不是万能的。这恰如美国医生特鲁多的那句名言:医生治病,“有时,是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去安慰。”所以,把有病治不好的责任一古脑推给医生,是违背常理的,也是不公正的。

40、生老病死是人的自然规律。生病是一个累积的过程,而恢复健康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谓“病去如抽丝”。一个人生了病,医生只能设法缓解痛苦,逐步逆转病情恶化,而不能保证立竿见影,妙手回春,这是一个客观规律。患者所要做的,就是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共同研究如何战胜疾病。如果不能理性看待生老病死,怀有过高的期望值,就会作出错误的判断,加深对医生的误解。

41、的确,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但是,医生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尽心救治上,而不能保证每一个病人都能康复。一个危重病人死在医院,倘若排除了医生敷衍塞责、医疗事故等原因,那么,首要原因就在于疾病之危重。如果抢救成功,我们应该感谢医生;如果抢救不成功,我们也不必苛责医生。毕竟,人体是一台极端复杂的“机器”,一旦损坏,很难恢复如初。假如我们把抢救成功都视为理所当然,把抢救不成功都归于医生失职,那么,今后就没人愿意当医生了。

42、对于一名贫困患者,医院在没有收费的情况下,集中各科力量全力救治;当患者家属不配合签字时,医生轮番苦口婆心地劝说,虽然悲剧最终未能避免,但医生从未言弃。也许,这才是整个新闻事件的最大“亮点”。但遗憾的是,个别媒体却忽略了这一点,把孕妇之死归于“医德沦丧”,甚至使用了“一尸两命”、“惨死”等标题,把一个“医生救人”的故事演绎成“医生杀人”的故事,从而导致了整个事件的复杂化。

43、近年来,我国新闻界出现了一种不良倾向。很多媒体一味追求“吸引眼球”,盲目迎合受众需求,甚至靠不断增加“负面新闻”来提高收视率、收听率和阅读率。其后果是,记者不再靠事实引导公众,而是靠情绪引导公众;媒体不再忠于事实真相,而是忠于公众的情绪。这种错误的新闻价值观,助长了记者的急功近利,催生了大量的失实报道,“纸馅包子”就是一个沉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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