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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建部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通知的解读

  • 专业分类:项目管理
  • 2016-10-21 09:35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在这深秋的季节,住建部简短不到1000字的文件一石激起千层浪。惊慌了所有持《建造师》证书的、观望待考的同志们。
此政策变动注定将要载入建造师历史的大事件中。住建部出台了政策,取消建筑企业资质与建造师挂钩,也就是说建造师的挂靠需求会降下来,那么我们到底要不要考建造师?我根据个人经验做了如下分析:
一、首先说下建筑业
大家都知道,在之前基建大建设的发展的10年中,建筑业曾经一度辉煌,随着全球经济的下滑,虽然建筑业在走下坡路,但是还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在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建筑业在未来10年不会一下子被打死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引用任志强的话:我过因为在其他制度不开放的情况下,只能靠房地产。但如果把其方面放开,不靠房地产也行。其他方面的改革暂时跟不上,不靠房地产靠什么?因为房地产是和民生联系最密切的,它关系到的产业链非常长。但是如果其他方面开放,比如允许民间投资去开采石油,也许石油投资立即就上来了。美国的页岩气革命,不就是因为市场开放吗?中国发展不了,是因为不开放。制度不开放,资源也不开放,比如土地资源,矿藏资源,哪个开放了?假定其他领域都开放了,还用依赖房地产吗?现在只有房地产开放了,只能靠它。
所以奠定了房地产的支柱产业地位,国家近两年虽然经济增长放缓,但总体正处于发展上升阶段,要搞城镇化,要拉动内需,要搞几亿人进城,少不了大建设,企业有饭吃,你们就饿不死,还能赚外快!!!

二、谈下建造师能挂靠的原因
1、挂资质,企业资质需要一定数量的建造师,但是在实际项目中,即使企业和你签订的挂资质的挂靠协议,其实大部分是招投标挂项目,真正做项目的都清楚这个流程。
----目前最新的文件已经取消了资质对建造师人数的要求,所以今后单纯的挂资质是不行了!
2、投标需要;比如目前在南京在这样的项目管理是这样的:一个项目中标后,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这三个都是在库里锁住的,不能用于别的项目投标,也就说,一套班组都锁,一个项目可能1年、2年或者更长,期间不能用于其他方面,企业要想投标,接项目,就得更多的项目领导班子,而一个公司能有多少领导班子呢,假设在建项目有5个,则需要5个或者更多建造师锁住,则企业还需要找一些建造师投标,接项目,而现在处于肉少僧多的情况,一个小项目都几十家,几百家单位去投标,所以一般情况下中标的可能性非常小,虽然小,也需要找人的啊!!!
这种情况也势必会导致一些地区的评标专家不够用,会扩充专家库,哈哈,这个也是大家的机会之一!有想法有渠道的朋友可以去了解下!
3、投标加分,有的项目有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软考证书、职称等等会有一些加分项,作为项目经理,我们多考证,可以有利于我们控标!
4、项目需要,作为项目经理去做项目,就是挂项目,也是今后建造师主流的趋势,有人说,有风险啊,的确是的,又想拿钱,又想不承担风险,这个不可能有的 ,我们能做的是尽量多了解,尽量把风险降低到最低,这个对于我们从事工程的的人员是一个利好!也要求我们今后能过人证合一!这个是趋势!

三、我们来分析一下226号文件:
1、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分析】
假定某资质系列中有一二三级资质,则一二级资质不再考核建造师,只有三级资质考核建造师;
假定某资质系列中有一二级资质,则只考核二级资质的建造师数量
该规定控制的是入口,即你最低档的资质还是要考建造师的数量控制的,不能让什么样的企业都来混混就开办一家建筑公司。而对于最低档以上的资质,则放开建造师的数量要求,一是经过十几年的时间,大部分企业建造师本来就够了,二是也的确为了节省建筑企业的成本。这符合李克强总理的施政逻辑。
我昨天和一家建筑企业交流,他第一反应是这是一件好事。同时企业为了资质升级,必须要不断的创造业绩,而业绩则需要建造师来创造。也就是说,我不管你有多少人,只管你做了多少事,从指标导向转为结果导向,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讲,这是正确的;从政府部门施政来看,这是积极作为,精兵简政的结果。

2、第二条: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分析】通信工程,直接一棍子打死,三级作为最低档不再考核了(就是从第一条规定中作为了一个例外的情况),也就意味着所有的通信工程均不再考核建造师(本来就没有二级通信的建造师)
3、第四条、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分析】也就是说建造师的需求由事前转向了事中和事后,也就是说在项目招投标、挂项目上还需要大量的建造师!以后会加强事中动态核查,可以说是越来越规范!

四、针对这份文件,我分析认为:
1、建筑业混乱的市场环境将逐渐变得清澈明晰,这是好事,是制度、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一直以来,“挂靠”现象是建筑行业特有的奇观,这种现象并不符合“强者生存”的市场规律,也不符合新一届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强化市场调节的主导思想。是必然会被彻底取缔的一种现象。
而现在,这只鞋子终于落地了!可以想象,未来的建筑市场,将会更加规范,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同样,建筑人才凭真本事吃饭的环境将会形成。
2、一、二级建造师将会回归其应有的位置,发挥其应发挥的作用。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近10年来,一、二级建造师成为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逐鹿目标。而如今,证书的使用与管理将会更加“实用”,原因有三:
(1)项目上无证项目经理大量存在(能当上项目经理,几乎没几个有时间去考证书);
(2)“围标”现象永远也杜绝不了,造成了事实上招投标阶段“一、二级建造师”需求量任然巨大;
(3)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想在施工单位混,“一、二级建造师”任然是金字招牌,这点,永远也不会改变。
“建造师执业资格”作为关系国民生计与安全的一种保障,永远也不会被替代。
3、该政策对施工行业内的“一二建”考生,无任何影响,请安心备考。
“一二建”永远是施工行业人才的金字招牌,施工技术员想要在本行业生存及提升,一方面要考人脉及能力,另一方面就要考该证书了。没有证书,升值、加薪、跳槽都会存在问题,都会底气不足。
因此,该证书对于施工行业从业人员来讲,是“硬通货”,证书价值自不必多言。
4、该政策对以考证增收为目的的学员来说,可谓利弊俱存:弊者,证书要求将会增加;利者,证书价值会上升。
该政策试图将“资质增收”这一空间堵死,但可以预测,此现象不会消失,而是转型为围标等其他模式。而这种形式的创收,需求量将会随着建设行业热度的持续高涨而增加,价格也会随着证书使用深度的增加而增加(往往除了证书使用费,还有每月补贴及出场费),使用对于单纯考证增加收入的同志们,这是未来可预见的收入增加形式。
另一方面,该政策会打击一部分非行业人员的备考积极性,参考人员基数会下降,导致每年新增证书数量减少,最终可能导致证书价值增加的情况。这对于坚定信心备考,不为外界坏境所动取得证书的同学反而是一个利好消息。当然,以上都建立在学员认真复习备考的基础上。因为只有拿到证书,才有“实现收入增加”的可能。
5、该政策对未来考试出题具有一定指导意义,题目将会更加高于书本、贴近现场,更加注重综合应用,当然,对大家来说,难度也会更加大。
该政策目的就是促使“一、二建”证书恢复其应有的地位和价值,“一、二建”证书本身就是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考试题目的设置本身就应该是来源于工程实际。未来考题会迎合该政策,更加注重于知识体系的工程实际应用。
“一、二”建证书的价值在《建筑法》中已经明确了,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将无可替代。而本证书市场的逐渐净化,也将使得“一二建”证书管理越来越规范。通过考证来提高自身就业砝码、提升自己核心竞争力这一途径将永远存在。可以预测,“注册建造师”证书,将会和“注册造价师”、“注册结构师”一样,成为建筑行业的金子招牌而一直存在!

五、还要不要考建造师?这个问题我也好好分析一下。
(1)你是不是建筑行业的人?不是,你就别考。或者考了也可以,去挂靠项目。你本来就不是这个行业的人,取消不取消对于你来说意义并不大,影响的只是你的挂靠收入,挂靠本来就是一个怪胎,现在只不过是正本清源而已。
(2)如果你是建筑行业的人,你就更必须要来考。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做项目经理的建筑从业者就不是好的从业者。机会永远垂青有准备的人,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你只会感叹有能力但却考不到证,和那些年纪大了不断在感叹自己记忆力下降的人一样,考又考不过,证又没有。既如此,你何不把时间用来考试,何不趁自己年轻的时候拼一把?


六、以上内容仅仅个人分析,仅供参考,也欢迎广大的朋友留言讨论!总的来说政策还是影响比较大的,不过这个也符合住建部在2014年提出的改革方向: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407/t20140707_218403.html,基本符合改革方向,也符合之前的86文的文件,比如:

1、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2、加快推进全国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印发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

3、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建立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提高协会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的服务能力。

仅仅列出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一些条款,根据改革方向,预计下一步会下放协会进行管理,政府不再主导,包括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一些其他执业资格考试,这个是改革的方向,学习国外嘛,至于什么时候执行?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们能做的就是迎合政策,多学习,多关注,我相信有一些证书,一能学习相关领域知识,以考促学,二能增强自己的软实力!曾经群里一位学员的朋友在15年考出了一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挂靠费总共3年51万,立马买了套房子,还是比较爽的!!!当然挂证不是最终目前,我希望以考促学,考出后人证合一,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



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三、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建造师,依法给予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要将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建筑面积指标修订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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