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安全文明 > 正文

辽宁灯塔矿难追踪 19名责任人被追责

  • 专业分类:安全文明
  • 2017-08-17 09:17

摘自丨人民网-人民日报(北京)

本报沈阳5月24日电 记者从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辽宁省对灯塔市大黄二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近日完毕,19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3月22日发生的辽宁辽阳灯塔市大黄二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省纪委、省监察厅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辽阳及灯塔两级19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其中:给予辽阳市副市长吕有宏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辽阳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利传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辽阳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玺佩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灯塔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敬大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免去其灯塔市委副书记并依法免去其灯塔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给予灯塔市副市长张宏伟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依法免去其灯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给予灯塔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高栋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灯塔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孙天中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建议免去其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职务;给予灯塔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光宏撤销副局长、撤销局党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灯塔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煤炭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郑立仁撤销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辽宁省纪委通报指出,对7名涉嫌渎职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投稿意向的单位、个人,请联系QQ/微信:2505261442(长按数字可复制)

或者将作品发送至2505261442@qq.com,请注明作者姓名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