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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委办紧急通报:上海10天连发两起在建工地生产事故,共7人死亡

  • 专业分类:安全文明
  • 2018-09-29 09:01

摘自丨上观新闻

作者陈玺撼


摘要: 短短10天内重复发生同类事故,反映出有关单位和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弱化,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培训缺失,施救措施不当,教训极其惨痛,影响极其恶劣。

今年9月以来,上海接连发生两起在建工地有限空间较大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两起事故前后相隔不过10天。

9月21日,上海市安委办通报了这两起事故,称短短10天内,本市重复发生同类事故,反映出有关单位和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弱化,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培训缺失,施救措施不当,教训极其惨痛,影响极其恶劣,必须深刻反思、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据通报,这两起事故分别为:

  • 9月10日14时左右,浦东新区张江镇康南路179号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工地内,2名工人在进行地下室抽水作业时晕倒,另2名工人在施救过程中1人遇难。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 9月20日14时35分左右,北翟路1444弄在建的虹桥污水处理厂工地内,作业人员在进行高效沉淀池D-2区域钢管脚手架拆除时,1名工人晕倒,另外3人先后实施救援时遇难。4人被救出后,于送医途中死亡。

上海市安委办指出,上述事故暴露出4个主要问题:

  • 其一,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市政管道、地下室、污水池、化粪池、沉淀池、沼气池、腌渍池等有限空间,在作业过程中极易造成缺氧窒息,以及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触电事故。事故单位在作业中,未进行全面风险辨识评估,不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不遵守通风、检测、防护、监护等措施落实后才能进行作业的工作要求。

  • 其二,存在总包单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牢,存在侥幸心理。事故单位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界限不清、职责不明,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建设、监理等单位未严格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 其三,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盲目施救。2起事故均是先有作业人员晕倒后,其他人员缺失个体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缺乏基本的应急常识、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没有弄清致害因素,在施救过程中遇难或受伤,导致伤亡人数扩大。

  • 其四,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教育不到位。事故单位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和有限空间知识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不足、程序不清,监护和救援知识能力不足,导致事故发生后无知者无畏,盲目施救。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通报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时指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要求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有限空间内施工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并控制火源。

当前正是施工旺季,仍处于汛期雨季。上海市安委办要求,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执法震慑力。企业要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进行辨识建档、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同时,企业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要求,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要配备有毒气体检测仪、可燃气体检测仪等器材,对有限空间进行不间断检测和实施通风措施。要健全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演练,配齐个人防护装备和配备安全有效的救援装备,提高事故科学应急处置能力。

今年,上海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上海市安委办通报称,今年前8个月,本市地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133起,死亡138人,同比分别上升9.02%和6.15%。其中,建筑业死亡14人,同比上升55.56%;国有企业死亡11人,同比上升120%。

上海市安委办要求,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围绕为成功举办进博会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突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单位、环节,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在进博会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加强安全防范。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要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专项作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实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要点

安全事故类型及统计(2016)

 高处坠落:53.1%

 坍      塌:14.4%

 物体打击:10.6%

 机械伤害:9.8%

 触       电:7.2%

 其他伤害:4.9%

(其他伤害:火灾、爆炸、窒息、中毒)

一、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多数流于形式,导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淡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高,侥幸心理较强。

2.安全管理责任制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

3.安全管理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投入不足(总包)。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始终存在(习惯性违章)如吸烟、安全帽不戴、非专业施工人员操作等。

5.没有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预案未经定期演练,或演练流于形式,导致事故应急能力较差,使得事态进一步发展或产生次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字进一步增加。

6.不按既定方案施工,现场实施措施与方案差距较大。

7.监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方等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力度不足,思想上认为设备的管理主要是租赁单位的事,于己关系不大。(施工电梯)

二、安全管理要点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 

2.参建单位配置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与工程规模匹配。

3.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日常、定期、专项、节假日、复工前等的检查,每次检查必须留好书面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

4.项目经理是否发挥领导作用,参与安全管理,比如召开安全会、组织安全检查等。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实施。以电梯井平台、物料周转平台、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大模板等为控制重点,必须经过自检及监理验收后方可使用。

6.对长期在场的人员进行100%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技术工种作业前必须做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教育、培训、交底不能流于形式,必须让每个人了解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防护方法等,重视全员的消防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灭火器的使用;重视全员性的触电救援知识培训,防止次生伤害。

7.现场设置吸烟室。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行为,特别是在库房、木工操作间、易燃易爆物存放区等,吸烟必须到专设的吸烟室内。

8.制定严格的分包管理制度。强化分包安全管理,要求分包设置专职安全员,强调分包必须服从总包管理,建立对分包的经济处罚制度。

9.重视农民工宿舍的防火管理。严禁卧床吸烟,统一配备消防小水桶,烟头必须放入水桶内,严禁随地乱扔,严禁工人私拉乱接电源;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电热毯和碘钨灯等,取暖设备统一采购和配置,并在取暖季设专人统一管理。建立夜间值班制度,专职安全员、电工应检查宿舍内安全用电和电器使用情况,检查后应做好书面记录。

10.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重点有消防、高处坠落、坍塌、食物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防汛等。平时储备好齐全、足够的应急物资,演练时做好书面记录和影像记录。建立应急组织机构。

11.高度重视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汽车吊等设备的安全使用。未经验收、检测的严禁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符合资质要求的证件,严禁无证操作。使用过程中,专职安全员必须对设备的使用密切关注,重点查看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日常维修保养和试运行、是否违规操作等情况。对于设备定期检修和保养,安全员必须注意提醒租赁单位,以防漏检。对于各种保险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对吊具、锁具等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操作人员不在岗时,必须对设备门上锁,防止他人随意操作。

12.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按规定悬挂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13.基坑周边2米范围内严禁堆载重型物资和停放大型机械设备;基坑临边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雨季施工必须在基坑周边设置排水沟,基坑内设置足够数量的集水坑和排水沟。基坑内必须设置专用的人员出入通道。

14.食堂需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办理健康证,食堂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室且室内通风良好。

15.脚手架材料进场必须严格把控,对于开焊、变形、开裂、锈蚀严重、规格不符、配件缺失的严禁投入使用。架体使用前必须履行严格的自检、报监等验收程序,严禁不经验收私自使用。

16.在施工程、伙房、库房严禁兼做宿舍。

17.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对于库房、易燃易爆物存放区、木材加工和存放区、办公和生活区、伙房、动火作业区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配置足够数量且状态完好的消防设备;现场动火作必须开具动火证并配置看火人。

18.购买和使用合格的“三宝”,重视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的配置和使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

19.重视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四口”和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五临边”的安全防护,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拆除防护设施。

20.电焊工、电工、司索工、信号工、架子工等必须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只可做辅助性工作。现场临时用电使用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电工每天要进行现场巡视,检查用电线路、私拉乱接电源、设备安全用电等情况,及时消除发现的用电隐患,要做好巡检记录。

21.做到绿色文明施工。场地进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口设公示牌、门卫和车辆冲洗设施;场地内主要道路和加工区地面硬化处理,场地做到雨后无明显积水,现场有防尘措施;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厕所卫生达标;施工时做到不扰民等。 

三、个人应掌握的工地安全常识

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了解现场存在风险和掌握基本的防范知识,必要时请现场专业人员陪同。

2.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和防滑性能差的鞋,应尽量穿贴身的衣服,严禁吸烟。

3.在现场走动时,注意观察安全警示标志,根据提示注意风险;进出楼层和上、下基坑,必须走专设的安全通道;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入施工现场,格外留意没有防护设施的“四口”和“五临边”,以免发生意外。(检查重点)

5.工地上走动时,时刻注意观察头上和脚下,避免高空坠物打击、磕碰和钢筋头、铁钉等硬物扎脚风险的发生。

6.不得随意触碰和操作现场机械设备,以免发生危险。

7.根据自己掌握的安全知识,对于现场存在的明显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对于严重违章行为要进行制止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发现危险作业任何人有权制止)

四、管理公司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配置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安全工程师,对施工安全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管理。

2.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技术规范和既定安全要点等,制定适合本公司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在实际工程管理中严格落实。制度中应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制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等。

3.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和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在相关条款中应注明,强调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划分安全责任,提出应执行的各项安全规范、标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交底。

4.作为代建单位,要严格遵守现行的《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地方性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同一工程,代建单位有义务对不同施工单位间的群塔交叉作业进行协调,制定防碰撞方案。

6.对于监理单位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告,代建单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积极处理,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7.代建单位现场各专业工程师,应注重加强学习安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到工程安全管理中,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安全.

8.作为代建单位,应依据安全管理要点进行施工安全管理,采取定期大检查与不定期的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查找隐患;对于日常的管理更多依靠监理单位进行。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进行定期考核,制定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经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根据情况可采取限期整改、约谈、终止合同等措施。

9.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代建单位要进  行必要的考核,对业务能力较差、责任心不强、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作的,经一定期限留用查看后,仍不能胜任安全管理工作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更换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10.制定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1.管理人员严禁在施工管理中违章指挥。

12.实时跟踪当地建委等上级管理部门信息,及时传达有关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指令。

13.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需与总包和专业承包之间签订三方安全协议,划分安全责任。

14.施工单位不按要求配置安全物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出现,采取必要措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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