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事局水上水下

9.78豆元 12 180阅读 举报/认领 展开

本文档由 doscner 分享于2009-03-11 16:19

所申请的事项不属于《水工规定》第二条规定范围,不需要取得海事管理机构许可的,应制作《海事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当场交付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 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欠缺或填写不规范的,如能¸¸¸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53.5K
文档页数:
12
顶 /踩数:
4 0
收藏人数:
1
评论次数:
0
文档分类:
建筑/环境 --  建筑科学
添加到豆单
系统标签:
海事 广西 通航 许可 申请人 防污染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