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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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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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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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施工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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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工程 装饰 装修 乙方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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