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惹火上身——洛阳一开发商被判双倍赔偿房款

本文档由 amadi 分享于2019-04-24 12:20

王女士是一名公司白领,事业有成,2005年夏天经过精挑细选后相中了洛阳市繁华路段一套面积147平方米、总价款39万余元的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订合同后,王女士先是预交了5000元定金,随后又于当年9月依约一次性交清房款。开发商出具了收据后,告诉王女士2006年10月底前就可以搬进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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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休闲 --  摄影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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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 房款 惹火 上身 赔偿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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