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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9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条条戳中要害!

  • 专业分类:电气工程
  • 2019-09-16 09:22

整理丨豆丁施工

1、《临电用电组织设计》明确接地型式实施TS-S系统,具体实施按TN-C进行,违反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第1.0.3条之规定(强制性条文)。


2、总配电室、落地式开关柜的电缆进出孔洞和配电室上部洞口不堵塞,一旦老鼠、蛇、猫、飞禽等进入,就会引起短路,这样的事故时有发生。这种情况较普遍,是通病。另一种情况:配电室开天窗。


3、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如电焊机、对焊机、碘钨灯等外壳不接PE线;钢筋弯曲机、钢筋剪切机、切割机、台钻、打气泵等电动机的接线盒内的专用PE端子95%以上不接PE线,而且多数的操作把手无绝缘套。这是最普遍、最严重地违规。


4、三电相动机电源电缆不配置4芯电缆,接线盒内的PE专用端子不接PE线。


5、开关柜(总配电箱)不设PE母线、N母线端子排。二级配电箱不设PE线、N线端子排,乱拉乱接。违反强制条文8.1.11条规定。


6、现场开关箱的门不上锁、门损坏严重。如某工地的一台落地式开关柜,不但前门大开,甚至连背板都没有,很典型,也很严重(如下图)。


7、配电箱内的N线、PE线端子排设置不齐全,有的根本不设置,即使设置了两种端子排,但大多未进行正确标识。


8、设置有PE、N线排,但规格太小(二次线用的端子),根本无法接线,不匹配,不实用,成为摆设。


9、PE线、N线从开关箱内引出不规范。不是按要求从PE、N端子板引出,而是象蜘蛛网一样互相绕接后引出,乱拉乱接。违反强制性条文8.1.11条规定。


10、PE线与主线的截面不匹配。


11、从开关前端出线,线路无保护。线路一旦短路就会跳上一级的开关,扩大影响面。设开关有何用?


12、某工地,《用电组织设计》为TN-S系统,符合规范要求。但实际实施时,未按用电组织设计实施,未实行TN-S系统,不敷设PE线,而是实行的TN-C系统(即人们常说的三相四线制),整个系统无PE接地保护。


13、未按要求设置两级漏电保护装置,或虽然设置了,但末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往往是50mA或75 mA,而不是规范要求的30mA;甚至有上一级额定动作电流小于下一级的情况。违反强制性条款8.2.10条规定


14、未严格实行三级配电,往往是二、三级混用。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违反强制性条文1.0.3条的规定。


15、将现场配电箱当作工具箱、杂物箱,在里面放置电工工具、电焊条、搬手、手套、卷尺、图纸等,是造成电气事故的重要原因。


16、配电箱安装环境恶劣。如特别潮湿场所,有的配电箱置于地下,已被沙土埋住。

以上两条均埋下最严重的事故隐患


17、PE线作假。


18、柴油发电机组出线端接线错误,没有实行TN-S接地系统。违反规范第6.2.4条规定。

该条原文: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S接地保护系统,其工作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本规范第5.3.1条要求。


19、“一闸多机”现象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款8.1.3的规定


20、用脚手架做电缆支撑杆,电线、电缆架设于脚手架上。


21、电缆不按要求敷设,而是随意置于地上,而且电缆往往被钢筋、木方、泥土、杂物压着、埋住,在道路上任凭车辆碾压。违反强制性条款7.2.3条的规定


22、电动机具的电源线,不用插头,而是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为防止导线松脱,就用木楔楔住。这种现象在装修施工中十分普遍。


23、用铜线做保险丝(一外墙装修),这叫蛮干,他根本不懂保险丝的作用是什么。


24、现场的开关柜、开关箱及内部的电气元件、电线电缆等,多数十分破旧,维护困难,而且电缆多为两芯和三芯,很少有五芯的(违反强制性条款7.2.1条规定)。


25、用花线或塑料线做电动工具的电源线(装修 单位最常见)。


26、规范规定,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但实际使用木质配电箱的较多(易着火)。


27、电缆接头不规范,绝缘薄弱,容易酿成事故。


28、配电柜(箱)的门不接PE线。


29、用木块将开关顶死,不准动作,实在是奇闻。违反科学,蛮干,图中还有备用木块,让人哭笑不得。


30、总配电室总开关专用操作手柄无固定摆放位置,有的不在配电室。


31、配电室未配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32、配电室未按要求配置应急灯,个别配电室连正常照明灯都不配置。严重违规。


33、极少数总配电室消防防器材配置不到位。如无砂箱、灭火器失效等,一旦发生火灾,就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不能及时扑灭火灾,导致事故扩大。


34、下班时不清扫现场,不关电源,留下火灾隐患。


35、总配电室变成库房或装配间。配电柜成生活柜。


36、《规范》第9.1.4条规定:“电缆芯线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


37、《规范》第10.2.2条规定:(强制性条文)

①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地、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②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③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8、外电线路防护不规范或根本不做。特别轻视塔吊吊钩活动范围的防护。


39、轨道交通10kV变电所及供电系统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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