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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平均年龄41.7岁,比上年提高0.3岁!多地禁止60岁以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 专业分类:项目管理
  • 2022-05-16 09:31

源自 | 国家统计局、建筑管理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报告显示:

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251万人,比上年增加691万人,增长2.4%。


农民工平均年龄继续提高:

  • 农民工平均年龄41.7岁,比上年提高0.3岁

  • 从年龄结构看,40岁及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8.2%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7.3%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其它数据:

  • 分行业看,从事建筑业农民工月均收入5141元,比上年增加442元,增长9.4%。

  •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4.1%,女性占35.9%。

  •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6.8%,有配偶的占80.2%,丧偶或离婚的占3.0%。

  •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0.8%,小学文化程度占13.7%,初中文化程度占56.0%,高中文化程度占17.0%,大专及以上占12.6%。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发文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天津、上海、深圳、江苏泰州、江西南昌、湖北黄冈、湖北荆州、珠海横琴新区均作出此项要求。此前,荆州一施工单位还因为招录60岁以上男性从事施工作业通报处罚了!

可以看出,对于用工年龄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了,之后可能会有更多地区跟进发文,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

天津

2021年10月21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年龄管理: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国家和本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要求,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当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场施工

2、规范用工年龄管理

施工单位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对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的不得签订劳动合同。因特殊情况确需安排或使用超龄建筑工人的,施工单位应当对超龄人员健康证明(健康证明有效期为1年)进行核验,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3、合理安排特殊岗位人员

不得安排或使用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的建筑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高危险性、高风险性工作。

黄冈

2021年11月2日,黄冈市住建局发布《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

1、严格房屋和市政工程用工人员管理

一是建筑企业管理类人员。

  • 禁止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年龄超过65周岁的进入项目现场从事施工管理。

  • 项目副总、技术总工等主要技术类岗位参照注册类管理人员,原则上年龄超过65周岁后不建议参与施工现场技术管理。

二是施工现场专业类人员。

  • 禁止年龄未满18岁人员和年龄超过60岁(男性)55岁(女性)的专业类人员从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工作。

三是施工现场劳务类人员。

  • 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或使用18周岁以下人员、6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等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

  • 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高危险性、高风险性的特殊工作。

2、建立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制度

  • 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推进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率月度或季度平均值应达60%以上

  • 施工单位依托“黄冈市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监管系统”,在项目现场配备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

荆州

2021年6月6日,荆州市一项目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其中一名伤者男,63岁)。依照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全市建筑工程用工管理的通 知》,将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 项目施工单位违反用工规定,招录60以上男性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责令立即停工整改,记入参建企业不良行为,并纳入年度信用综合考评内容。

  • 对当地住建局通报批评,并责令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违规超龄用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严肃查处

5月27日,荆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建筑工程用工管理的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1、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或使用以下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

  • 18周岁以下;

  • 60周岁以上男性;

  • 50周岁以上女性。

2、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高危险性、高风险性的特殊工作。

3、禁止年龄未满18岁人员和年龄超过60岁(男性)、55岁(女性)的专业类人员从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工作

对发现违反上述用工年龄规定的:

  • 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对相关用人企业予以通报记入在建项目参建企业不良行为,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内容。

  • 对因违规超龄用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不予姑息。

南昌

2021年6月11日,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

  • 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和使用6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从事建筑施工现场“高空、高危、高风险、重体力”一线作业

违反上述规定的:

  • 责令限期整改

  • 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对相关责任企业予以通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结论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录入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网络诚信平台,并作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年度结果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泰州

2021年6月7日,泰州市住建局发布一则高坠事故通报,通报指出:

  •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发生多起高处坠落事故,两起事故亡者年龄超过60周岁

  • 下一步将规范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结合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将施工作业人员用工年龄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范围,禁止18周岁以下人员、6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深圳

2021年5月31日,深圳市质安总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

  • 严禁使用未成年(18周岁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使用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的工人。

  • 应配备体温计、血压计等仪器设备,定期对现场作业人员测量体检,严禁有体温异常,血压超标等症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上海

2021年5月17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建筑工地用工年龄的工作提示》,再次重申

  • 建筑施工企业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或使用60周岁以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 发现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以及药物无法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症状征兆,应积极劝导进一步入院检查治疗,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应结合实名制推进,将作业人员用工年龄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范围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应当责令举一反三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预期未改正的,对相关责任企业予以通报并将企业年度安全生生产标准化考评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珠海横琴新区

近期,珠海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发布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将结合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加大对用工年龄监督检查,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对近期我区发生的两起高坠事故调查后发现,两起事故施工现场均存在高处作业违规使用超龄作业人员的现象。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强化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建筑施工作业“高空、高危、高风险、重体力、技术要求高”的岗位特性,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或使用以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一是18周岁以下;二是60周岁以上男性;三是50周岁以上女性。

二、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危险性、风险性高的特殊工作。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企业立即自查,有违反第一款规定人员的,限期一个月之内解决,并妥善处置好工资发放及人员遣返工作;有违反第二款规定人员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我局将结合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加大对用工年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相关责任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有建筑工地禁止60岁人员的法律条例吗?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 )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注:年满60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参加工作属于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因工作发生事故不属于工伤而是人身损害,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纠纷不适用劳动仲裁,而是通过诉讼解决。

《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附原文:

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一、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

(一)农民工总量增加,本地农民工增速高于外出农民工

2021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农民工就业总体稳定。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251万人,比上年增加691万人,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17172万人,比上年增加213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2079万人,比上年增加478万人,增长4.1%。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13309万人,比上年增加208万人,增长1.6%。

图 1 农民工规模及增速

在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7130万人,比上年增加78万人,增长1.1%;省内流动10042万人,比上年增加135万人,增长1.4%。从输出地看,中部地区跨省流动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56.6%,西部地区占47.8%,东部和东北地区外出农民工以省内流动为主,跨省流动农民工占比分别为15.1%和28.9%。

表1 2021年外出农民工地区分布及构成

(二)各区域输出农民工人数均有增长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282万人,比上年增加158万人,增长1.6%;中部地区农民工9726万人,比上年增加279万人,增长3.0%;西部地区农民工8248万人,比上年增加214万人,增长2.7%;东北地区农民工995万人,比上年增加40万人,增长4.2%。

(三)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人数增加最多

从输入地看,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15438万人,比上年增加306万人,增长2.0%。其中,在京津冀地区就业的农民工2125万人,比上年增加49万人,增长2.4%;在江浙沪地区就业的农民工5339万人,比上年增加160万人,增长3.1%;在珠三角地区就业的农民工4219万人,比上年减少4万人,下降0.1%。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6571万人,比上年增加344万人,增长5.5%。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6280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在东北地区就业的农民工894万人,比上年增加41万人,增长4.8%。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增量占全国农民工增量的49.8%。

表2 农民工地区分布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和有配偶的农民工占比均有所上升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4.1%,女性占35.9%。女性占比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女性占30.2%,本地农民工中女性占41.0%。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6.8%,有配偶的占80.2%,丧偶或离婚的占3.0%。有配偶的占比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有配偶的占67.7%,本地农民工有配偶的占91.6%。

(二)农民工平均年龄继续提高

农民工平均年龄41.7岁,比上年提高0.3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及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8.2%,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7.3%,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从农民工的就业地看,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46.0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32.6%,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38.2%;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6.8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65.8%,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15.2%。

表3 农民工年龄构成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民工占比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0.8%,小学文化程度占13.7%,初中文化程度占56.0%,高中文化程度占17.0%,大专及以上占12.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外出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7.1%,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在本地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状况

(一)在第三产业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0.9%,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8%,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2.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4%,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8.6%,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7.1%,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9.0%,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表4 农民工从业行业分布占比情况

二)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于本地农民工

农民工月均收入4432元,比上年增加360元,增长8.8%。其中,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5013元,比上年增加464元,增长10.2%;本地农民工月均收入3878元,比上年增加272元,增长7.5%。

(三)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于其他地区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4787元,比上年增加436元,增长10.0%;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4205元,比上年增加339元,增长8.8%;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4078元,比上年增加270元,增长7.1%;在东北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813元,比上年增加239元,增长6.7%。

(四)制造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最快

分行业看,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六大主要行业月均收入继续增长。其中,从事制造业农民工月均收入4508元,比上年增加412元,增长10.1%;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710元,比上年增加323元,增长9.5%;从事建筑业农民工月均收入5141元,比上年增加442元,增长9.4%;从事住宿餐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638元,比上年增加280元,增长8.3%;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796元,比上年增加264元,增长7.5%;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月均收入5151元,比上年增加337元,增长7.0%。

表5 分行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

四、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

(一)人均居住面积有所提高

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21.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其中,在500万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面积17.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平方米;在50万人以下城市人均居住面积25.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

图2 按城市规模分的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

(二)生活条件继续改善

进城农民工户中,居住住房中有取暖设施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市政或小区集中供暖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自行取暖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住户中有电冰箱、洗衣机、洗澡设施的分别占68.9%、70.8%、86.5%,分别比上年提高1.9个、2.7个、1.1个百分点;有独用厕所的占71.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能上网的占95.6%,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拥有汽车(包括经营用车)的占34.1%,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

五、进城农民工随迁儿童教育情况

(一)3-5岁儿童入园率有所提高

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含学前班)为88.2%,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3-5岁随迁儿童中,61.6%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在校率继续提高

义务教育年龄段随迁儿童的在校率为99.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就读的学校类型看,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84.4%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10.5%在有政府资助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上年降低1.9个百分点。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88.2%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7.3%在有政府资助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六、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

(一)进城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有所增强

进城农民工中,41.5%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进城农民工在不同规模城市生活的归属感较上年均有提高。城市规模越小,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越强。从进城农民工对本地生活的适应情况看,83.0%表示对本地生活非常适应和比较适应。

(二)进城农民工参加所在社区、工会组织的活动更加积极

在进城农民工中,30.4%参加过所在社区组织的活动,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4.0%经常参加,26.4%偶尔参加。加入工会组织的进城农民工占已就业进城农民工的比重为14.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已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参加过工会活动的占84.5%。

附注: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8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488个村和22.6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15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制度(简称农民工市民化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06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AD),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采集数据。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年内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年末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与计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直辖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城市类型:按2015年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将城市划分为500万人以上城市、300-500万人城市、100-300万人城市、50-100万人城市、50万人以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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