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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应大于60m!层高不应小于3.1m!

  • 专业分类:土建工程
  • 2024-03-08 09:31

源自丨江苏省住建厅,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近日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的通知。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改善型住宅

改善型住宅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要求。


住宅建筑高度

除临江、临湖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应大于60m容积率不宜小于0.8,也不宜大于1.8


建筑面宽和高度

改善型住宅应合理控制建筑面宽和高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 70m

2.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60m,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5m

3.建筑高度大于60m,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0m

4.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执行。


层高

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 3.1m,三层以上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m;

设有地暖、管道式新风或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 3.15m


结构设计

基础底板厚度不应小于400mm,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 0.2%。

主体结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要求。

编者注:2015年11月,住建部对《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局部修订。电子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pdf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511/20151119_225665.html


建筑立面

改善型住宅外围护结构鼓励采用保温结构一体化自保温体系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改善型住宅,当采用外墙外保温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景观设计

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3%,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1m/人。

住区宜结合当地规划建设实际情况进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


施工建造

改善型住宅宜进行“设计一施工一运维”一体化、数字化深化设计,集成绿色建筑、装配式技术、低碳技术、健康住宅、智慧物业等要求,提升全生命周期品质。

宜采用智能建造技术,通过实测实量机器人、混凝土施工机器人、墙面施工机器人、智能施工电梯等进行辅助施工作业

外墙围护结构应采用全混凝土外墙体系

屋面结构层应选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防渗混凝土。

刚性保护层应选用不小于50mm厚C30混凝土并加抗裂纤维。


其他

改善型住宅应按规定严格执行“一户一验”的分户验收制度。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对关键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

改善型住宅应提高防水工程等保修期限。在符合国家规定最低保修期限规定的基础上,地下工程、屋面工程、外墙等公共部位的防水保修期限不应低于10年

注:全文详见文末。

延伸阅读


01

2023年12月20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的通知。也对住宅层高等作出规定


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70年!

  • 住宅设计应提高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70年,鼓励提升至100年

  • 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采用装配式时不应小于130mm

  • 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0m。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和集中新风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10m。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适度加大空间高度,提高至3.30m以上

  • 分户墙应采用不小于200mm厚混凝土墙体(或其他能达到50dB以上隔声效果的构造措施)。

  • 除厨房、卫生间、阳台外的住宅楼板应设置厚度不小于5mm的隔声垫

  • 卫生间优先采取不降板或小降板的同层排水技术

  • 室内主要功能空间的光环境应保证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采光照度值不低于300 Lx,且平均时长不少于8h/d。


其他

户型

  • 最高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m,宽度不应小于1.10m。

  • 入户层为四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一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担架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80m。

  • 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应设置两部电梯。电梯候梯厅和楼梯平台共享时,平台深度不应小于2.10m。

  • 首层门厅、地下大堂通向电梯厅的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50m。户门外宜留有进深不小于1.50m的缓冲空间。

  • 住宅首层可设计下复式结构

  • 户门洞口宽度单扇门不应小于1.10m,子母门不应小于1.30m,高度不应低于2.30m

小区地上、地下

  • 小区主要出入口应预留进深不小于10m,面积不小于200㎡的缓冲空间

  • 地上单元门宜采用不小于1.80m×2.30m(宽×高)的金属框等材质的玻璃门。

  • 地上单元大堂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5㎡。大堂应进行精装修设计,采用与建筑品质相匹配的耐污、耐久的装饰材料。

  • 车位配建比例不低于1:1.2,垂直停车车位尺寸不小于2.5m×5.3m100%预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

  • 地下车库主车道净高不宜小于2.4m,宜形成环线,主车道上方宜做辨识度高的顶棚处理。

绿色低碳

  •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应低于50%

  • 鼓励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 推进BIM技术在住宅建设全寿命周期应用

城市面貌

  • 沿快速路、主次干路沿线的建筑宜适当加大退让距离避免形成“一堵墙”

  • 建筑以现代风格为主

  • 建筑色彩协调统一,不宜超过三种主色,色彩搭配与城市风貌、周边建筑相协调。

  • 注重山墙面及第五立面的设计。


02

住建部此前对《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提高室内防水设计年限、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00m

2022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是在2019年2月18日第一次征求意见,主要不同的点如下:


设计年限

2022版区分出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年限不应低于25年,2019版为屋面与卫生间防水不低于20年,本次提高了要求

2022版

2019版


套内空间

2022版提出了「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00m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2019版的建筑层高为2.8m

2022版

2019版


电梯

2022版提出了「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2019版则要求的是四层及四层以上。

2022版

2019版

取消关于套内面积的相关条款

2019年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价」,当时引发了热议。

2019版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因为这个《规范》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

也就是说,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如果真的要实施套内使用面积计价,要看另一份文件,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2001 年)——这份文件至今有效,其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江苏原文如下:

苏建科〔2024〕3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安全耐久、功能完善、性能优良、绿色宜居的改善型住宅建设,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我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

联系电话:025-51868661;邮箱:zjt_kjc23@163.com。

附件(电子版):附件: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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