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段时间,福建省住建厅官网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通知,吴 * * 因涉嫌非法挂靠骗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被取消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并被罚款30000元。
大家可以看看这个处罚决定由多严重,再次提醒大家,挂靠有风险,出手要谨慎!不是逼不得已,还是别挂靠了,一旦被查的处罚成本也挺高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吴 * *)
闽建罚字〔2017〕11号
被处罚人:吴 * *
住 所 地:××××××
2016年9月,我厅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接到信访举报信,反映你涉嫌非法挂靠骗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经本厅立案调查核实,2013年3月,你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固定期限自2013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1日的《劳动合同书》,并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注册单位为×××公司。在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期间,你实际受聘于×××。2015年3月,你与×××公司续签固定期限自2015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1日的《劳动合同书》。两份《劳动合同书》均约定每月工资1800元。但根据×××公司《关于吴 * * 建造师执业注册情况的陈述》,你将二级建造师注册在×××公司期间并未参与公司项目建设,只提供技术管理支持。2016年12月13日,我厅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许函〔2016〕36号),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从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另据×××公司《网上设计二维码银行代发工资清单》,×××公司共支付你工资42笔,计人民币59725.6元。以上事实有相关部门复函、《劳动合同书》、劳动报酬证明等证据材料证明。你的上述行为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鉴于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已经被撤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本厅决定对你作出“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即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你应当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福建省建设监察总队填写的《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直接缴入省级金库(财政机关:福建省财政厅;预算级次:省级;收款国库:国家金库福建省分库;预算科目代码:××××××;项:其他;目:一般罚没收入)。如你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你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我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你承担。
猜 你可能喜欢
2016年住建部处罚建造师"挂证"上百人,2017年处罚力度或将加大!
投稿、推广请联系QQ/微信:2505261442
长按识别二维码,豆丁建筑网 http://jz.doc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