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徐州市住建局
日前,徐州市住建局公布了62家企业名单,这些企业未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存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隐患,抓紧整改吧!
四项制度
根据徐建发〔2019〕4号文件,“四项制度”是指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保证金缴存、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工资;
62家未落实企业名单
整改期限
3月25日至4月5日;
惩戒措施
对整改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录企业不良信用,情节严重的,采取停工、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
关于对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62家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相关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
徐住建发〔2019〕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3月1日《住建部、人力资源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徐州市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徐建发〔2019〕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建筑领域已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经过排查,全市大部分建筑项目的施工企业已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但仍有部分施工企业(详见附件)对推行“四项制度”思想认识不足、态度不积极,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存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隐患。近日省住建厅通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即将组织开展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对上述施工企业,现要求予以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3月25日至4月5日。对整改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录企业不良信用,情节严重的,采取停工、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
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侥幸心理、敷衍、应付等思想认识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消除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隐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联系人:刘奎;联系电话:66998062
附件:徐州市建筑领域在建工程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的施工企业名单(见上方)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