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0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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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梅州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划期限总体规划期为2007~2020年。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规划编制原则,为了与《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相衔接,将规划期分为近、(中)远期阶段,达到分期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明确、便于操作的目的,其中近期为规划的重点阶段。具体如下:第一阶段(近期):2007~2010年;第二阶段(中远期):2011~2020年。规划目标近期目标(2007~2010年):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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