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项目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2012版)

本文档由 黑暗之神 分享于2017-06-16 19:35

TD 内容简介一、建筑工程   1.厨房、厕所、女儿墙脚、烟道出屋面处,必须与结构一起浇筑混凝土上翻边。其高度厨厕200高;女儿墙500高;烟道300高。   2.所有防水房间的管洞修补方后,要做结构试水,保证不漏水方后,方可进行大面积防水施工。   3.阳台、露台、卫生间、厨房等结构降板不应小于80mm(装饰工程另有要求者除外)。   4.小高层、高层建筑屋面女儿墙应设置外墙维保用设备吊钩。   5.外墙底层±0.000标高覆土部位应做防水加强处理,防水层上口高出±0.000标高线不小于200mm,下口低于±0.000标高线不小于200mm。   6.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现浇板应采用二次振捣及机械磨平施工工艺。   7.阳台、露台、空调搁板、外墙大线脚等部位墙体根部应做C20素混凝土上翻边,其高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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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技术管理 项目技术管理策划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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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 条文 施工 工程 幕墙 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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