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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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 内容简介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 WORD格式 部分内容摘要: 三、最终结算与优先受偿权 实践中,如果建设方认为结算价格太高,那么,即便法院的判决已经确定了最终价格,也会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因此,施工方宜将优先受偿权与结算问题一并考虑。 施工方行使优先受偿权有两种方式: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提起,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约定提起。但这里应注意两点。 1.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提起的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六个月的时间太短,很容易被建设方以各种措施(比如延长竣工验收时间)消化掉。 2.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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