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2012)
本文档由 lhushfxnee7jqqvvjj 分享于2017-06-17 02:42
ZJ 内容简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2012),WORD格式,共26页。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监察部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条主要为了衔接和界定《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前者定义的“工程建设项目”与后者定义的“工程”内涵是一致的,均应包括所有的土木建筑和设备管线安装工程及其相关的材料设备货物与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并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监管体系..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