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路养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档由 明天会更好 分享于2020-08-30 05:08
JL内容简介第三节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 一、发布开工令和审批开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并报业主备案。对承包人提出的各项开工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其内容是否齐全,各项条件是否具备,审查内容主要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合理性、施工进度计划、原材料进场进场情况,落实进场道路施工用电用水等。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试验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在各项内容和条件均符合开工条件时批准分项工程开工。 二、验收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标高 对承包人为加密控制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并监督承包人对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三、监督承包人对工程场地的占用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施工便道、临时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给业主,以便及时完成工程场地的准备和承包人的进驻。占用时间内督促承包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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