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延庆:民企与央企的牵手
本文档由 兰德咨询 分享于2012-07-13 15:16
无论哪种合作方式,基本不外乎“民企出地+央企出钱”,主要区别在于对项目开发实际控制权上。事实上,这也反映了两类企业在融资方面的优劣势。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有企业自有资金、贷款、信托、预售等。受“限贷”政策影响,很多民企资金紧张,但又缺乏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反观央企,不但融资渠道很多,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笔者了解到,同是在香港上市的内房股,央企的融资利息可以低到5%,一般民企要12%~15%,央企的资金优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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