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

9.78豆元 39 738阅读 举报/认领 合伙人(招募中) 展开

本文档由 二手笔记本 分享于2008-07-17 19:59

第十九条 质量监督人员工作调离时,应在离任前将承办的工程质量项目监督资料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离时,应在离职前清点库房、帐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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