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保障房新政
本文档由 海浪滔滔 分享于2010-10-08 13:48
今天起,《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审核配租配售管理等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今后,申请经适房和限价房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不再包括父母,申请时家庭成员还须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等部门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缴纳情况证明,无法提供的须填写未缴纳上述各种费用的书面承诺。拒绝提供或虚假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甚至骗购,骗购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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