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公示

本文档由 ac_ting 分享于2010-06-15 18:49

第三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加强监管,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42.0K
文档页数:
3
顶 /踩数:
2 0
收藏人数:
1
评论次数:
0
文档分类:
行业资料 --  社会学
添加到豆单
系统标签:
垃圾处理 费公示 南京市 城镇 征收 收费处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