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 | 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建筑管理
4月15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好房子建设标准指引》(鲁建发 〔 2025 〕 6 号)。
1、住宅建筑高度不宜高于 54m。
2、住宅全屋层高不应低于 3.0m。
3、建筑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宜低于70 年。
原文如下: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好房子”建设部署要求,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引导“好房子”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住宅品质,我厅根据《住宅项目规范》《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好住房技术导则》相关内容,编制了《山东省好房子建设标准指引》,作为“好房子”建设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