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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玲一建三证全部作废! 三本证书,一夜之间全成了废纸,令人唏嘘! 昨日(11月19日),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取消了考生周晓玲2020、2021、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 原文如下: 经核实,考生周晓玲(身份证号:362126********3428)在2020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提供的学历材料与实际不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违纪违规情形,且未按要求前往相应考试机构核实。 同时,该考生分别于2021年、2022年参加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科目取得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规定,拟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2020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00903436000000804;2021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管理号:20210903436000001069;2022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管理号:20221103436000001344),并给予其2020、2021、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考生如果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可于2024年11月26日17:00前向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791-12333转省本级)提交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则视为认可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 考生杨娇一级建造师三证全部作废! 2024年9月,江西省人社厅发布一则官方通知,宣布考生杨娇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所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专业)以及市政、公路增项证书全部作废! 经依规核查,考生杨娇在2021、2022、2023年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现宣布杨娇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管理号:20210903436000002992)、增项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管理号20221103436000003795、20230903436000000209)无效。 附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证书无效人员名单.doc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10日 2021年9月考下一建建筑全科, 2022年11月增项一建市政, 2023年9月增项一建公路 2024年9月三本证书被全部作废。 事情的始末是:杨同学在工地做资料员,辛苦三年,每天学习至少10h+,完全是以高考之态,去备考一建考试,越战越勇,2021年考一建全科拿下了建筑工程,2022年又通过了市政工程,2023年公路工程到手。 命运的转折总在意料之外,三年后,当她正享受着荣誉的余晖时,一场风暴悄然来袭。 据杨同学说是公司同事匿名举报,因之前与该同事有些小矛盾,举报人怀恨在心,离职后报复举报,也确实杨同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致使三张证书,全部作废。一千多个日夜辛苦备考,全部化为泡沫。真令人唏嘘不止! 之前网传是亲近之人:闺蜜的举报,如今真相昭然若知,闺蜜也算洗白了。但是各位执证者们,经此一事,更要引起警醒。见不得别人好,就是人性中最大的恶,特别是熟人之间。考过了,与家人分享喜悦即可,若当你开始炫耀自己,往往都是灾难的开始,就像老子在《道德经》 里写到:“光而不耀,静水流深。” 针对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网友表示,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不严,走个形式,而且连续三年。早点审核不过,她也不用连续三年能参加考试,也不用辛苦三年了。 也有网友感慨,直播的时候,小姑娘谈的复习的辛苦自己都流泪了,三年基本上五六点就起床学习,晚上学习到半夜。看的好心酸。 还有网友认为,严审报名资格,应试人员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与工程项目合同附件,要求有经验符合条件才能报考,考试要多结合现场施工实践,不要什么牛鬼蛇神都能来报考工程类专业证书。 另有网友评论,提供虚假资料报名,不知悔改,还觉得很委屈一样。 注意!虚假承诺可能要被秋后算账 那些报名条件不符合,虚假承诺的考试注意了,不管在任何时候只要被发现了都会取消成绩和合格证书。 这种秋后算账,追查取消多年前证书的大多是被人举报的。这样的取消往年成绩的事儿也不少,比如: 2023年辽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一个公告,取消了王某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证。 经调查核实,考生王*(身份证号:2107***********613)报名参加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和监理工程师考试,未按真实情况填报信息,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属不实承诺。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给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取得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管理号:20210903421000002161)和监理工程师合格证书(管理号:20210504821000001239)无效。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6月19日 住建部2023年7月发布了一则处罚公告建督撤字〔2023〕82号:叶姓考生利用假的学历考过了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被福建住建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宣布证书无效。 叶绍春: 经调查核实,因你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宣布你的执业资格证书无效,你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3年5月6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47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7月13日 云南人事考试网2021年发布一则公告,根据实名举报反映,彭某飞提供虚假材料报考2015年度监理执业资格考试,涉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报名。现对彭某飞拟按合格成绩无效处理。 根据实名举报反映,彭某飞(身份证:5136***********814)提供虚假材料报考2015年度监理执业资格考试,涉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我院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核查,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核查工作。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的规定,现对彭小飞拟按合格成绩无效处理,并予以公示。 考生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0日至5月18日,节假日除外),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书面复核申请到云南省人事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按成绩无效处理。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5月8日 目前很多地方建立健全了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目前那些资格不符合而已经拿到证并注册成功的要保持低调,别被人举报了。关于宣布杨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无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事情发生后,杨娇同学直接另辟蹊径开启了直播,短短三天,粉丝直接从几百人暴涨至1.5W,然而热度过去之后,粉丝又掉至1.4W,简介也修改了。
前段时间,一建三证被取消的杨娇同学连线苏婷老师,阐述痛失三证的辛酸和难过......